学校工会委员会职责
一 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校党支部的决议决定, 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法规、政策和工作部署,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工会的思想、组织建设,指导校女工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。
三、负责教代会、工代会筹备和会议决议的、贯彻落实; 闭会期间⾏使教代会办事机构和工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。
四、协同党支部宣传部、人事处、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⼼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; 组织师德标兵、先进个人、标兵等荣誉的评选;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 作和教学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。
五、负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民主决策、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;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。
六、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、建议, 为校党支部、行政决策提供参考。
七、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、体育活动,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; 协助开展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。
八、负责教职工福利发放,组织开展“送温暖”活动, 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九、负责发展工会会员、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和教职工业余团体、协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校“三全育人”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计划生育办公室、红十字会办公室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立卷、归档、移交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、信访、保密等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